发信人: nile (nile), 信区: Detective
标 题: 尼罗河朱令案系列之五,证据观察。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Sep 25 12:38:16 2014, 美东)
在是非、真伪、罪与非罪的问题上,证据是决定性的。没有证据的指控等同於诬陷。所
谓朱令律师证据大全一文中针对孙维,列举了七大方面共45条“证据”。没有一条可以
证明投毒者就是孙维。最可笑的是连协和医院,清华大学都被这位怀疑一切的律师指控
为毒犯的帮凶。如果有人问尼罗河这样说有何凭证,可以请他把这篇文章中中能证明孙
维投毒的证据拿一条出来,一看便知。某些人十几年如一日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把铊毒手
的罪名强加到无辜者的头上,真实动机就是要掩盖真正的凶手。尼罗河这篇文章就对网
络上风靡一时的孙维投毒指控来作一番证据观察。
1. 凶手孙维签字画押了。
这种说法见于2013年5月6日,某人在凯迪社区发帖说:“朱令案当时就已经破案了,孙
是凶手也签字画押了,相关证据及资料都在公安局档案里。关键是高层肯不肯拿出来!
人们争论的如何重审、证据缺失等等问题其实是没有必要的。需要的是只是公布!!!
只要公布就是震惊世界的腐败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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