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6, 2014

关于白人警察枪杀黑人被判无罪我的看法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Military/42822829.html

发信人: willsmithJr (I am legend),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关于白人警察枪杀黑人被判无罪我的看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Nov 26 11:28:52 2014, 美东)

关键的关键是,假设布朗是白人,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如果结果会不一样,我们可以认
定种族因素在里面。但事实是怎样呢?

美国法律规定,当警察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警察应当kill the suspect fatally. 请注
意fatally这个单词。

根据现有的证据和证词,布朗(290磅)冲进警车,致命性地暴打警察,直接威胁到警察
的性命。这种情况下, 警察难道没有权利自卫?换句话说,这个时候警察不能自卫,是
不是证明了人人都可以袭击警察?

在这种情况下难道不是死了白死吗?如果布朗是白人,警察照样应该无罪。警察是出于
自卫。

依法治国是什么,是严格按照法律而不是感情办事。我觉得陪审团和法官在当前的证据
面前做出了一个正常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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