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nb (大牛笔),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上海踩踏死了35人,责任到底在谁? who应当负责?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an 1 00:32:26 2015, 美东)
撒钱的固然可恨,该揍。但是,你政府,警察为啥不事先警告人们不要做这些危害公共
安全的事呢? 为啥不把现场区隔出足够的缓冲区呢? 为啥不限制广场人数呢? 为啥
不预留出应急安全通道呢?
撒钱的人,只要不是恐怖分子,他要是知道这样会有不安全的事故发生,我想他也不会
这么干。问题是,有人告诉让他知道这样不安全嘛?
让我说,这撒钱的人没有啥法律责任,如果事先,现场没有明显的告示标志告诉人家。
真正的责任在政府,在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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