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 2015

关于AAO判例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Immigration/33421915.html

发信人: sundevils (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信区: Immigration
标  题: 关于AAO判例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Feb  1 00:20:46 2015, 美东)

最近看了些AAO判例,感觉officer是如此的挑剔:

你的文章引用多不能证明你的contribution就大,即使比那些牛校的牛教授文章多引用
多。

你的文章发在最牛的期刊,他们又说,哦,牛期刊发表的不都是有重要影响的文章

如果你被RFE了,你添加的任何新文章的发表,新的引用,新的审稿不会有任何帮助,
他们只关心你最先filing时的东西,任何后来的东西不算

推荐信里不能有任何future的预测,人家直接引来驳斥你的现有的贡献

看了那些判例,再看看手里下载的若干模板,服了,真不知道模板上的兄弟咋过的鬼门
关?

搞笑的是人家一直同意文章和审稿,文章2-3篇,人家提一下就条件满足了,审稿给一
个牛期刊审几个也算过了,人家引用上千的居然给deny贡献?

咋整呀,贡献这块,要:挖。。。深挖。。。再深挖呀。。。

most download papers - 不承认contribution
top 25 hottest paper - 不承认contribution
好多网络媒体报道 - again,不承认contribution

看看人家被据的判例中推荐信写的很好了,结果人家说赞美的词太多太虚,真不明白你
要找的independent reference如何能把你贡献描述的那么细致(当然除非是你自己写
,他们是不是明明知道大家都这么干?)。如果有院士或诺贝尔奖给你写RL,谁会期待
人家发几百上千文章的人那么吹一个发10-20篇文章的人top small percentage,还要
那么具体说你的贡献在哪里,如何大,这个逻辑自己这都过不了。

看了判例觉得petition letter没法写能满足他们的口味,嗨,硬着头皮继续准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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