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nc (long shot),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梁这事很独特,以后恐怕会成案例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Feb 21 01:05:53 2016, 美东)
大多数警察参与的事件都是发生在警察和嫌犯之间
的直接冲突中,主要争议是警察是否使用过度的暴力和
武力,梁这事发生在他和路人之间,而且梁和这个人
连面都没见到,子弹反弹杀了这个人。
梁有没有错?当然,警察是人民保姆,如果没有面对
直接威胁而开枪就有罪,梁也知道,所以以走火辩护,
但陪审团经过模拟一致否决走火之说。而后,梁还错在
伤人后发现了也不立即施救,而是拖延寻弹壳,所以,
不但业务水平差,而且漠视生命,判有罪一点不冤。
但最有责任的还是NYPD,这么一个菜鸟警察,
心理素质不过关的人派去危险区执勤,不是叫他
去送死吗?只是这次他送别人去死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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