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30, 2016

[扯谈之]关于雷洋案和我党统治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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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rchers (阿扯,一名资深的业余社会观察家),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扯谈之]关于雷洋案和我党统治的艺术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un 30 08:47:27 2016, 美东)



我朝的王法向来不大讲事实和律条,而是以是否有利于朝廷的稳定为判案的指导依据,
或者说,但看是否有利于维护皇权。朝廷委派官员有两个要求,一是治下没有刁民闹事
,二是按时交纳皇粮,除此以外,官员爱怎么治理都问题不大。

这习惯其实是延续到当朝的,我党考察干部也是看重两点,没有群体事件,不给党添堵
,同时纳税数字可观,这样的干部就要提拔了。

维稳主要依靠的是警察大军,一者要在出事的时候及时镇压,二者是,这个更重要,就
是保持对屁民的威慑,让屁民闹事的情绪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好一想到警察的形象,就
息了去“散步”的心。

所以朝廷在一定程度上允许恶警欺压屁民,以造成屁民对警察的畏惧,进一步形成对其
背后官府威严的畏惧。这是有利于朝廷的统治的。

但是,如果朝廷一味放纵,则这个暴力食利阶层就会恶性膨胀,欺压屁民过火,整个国
家就是火药桶,一有风吹草动,必然会造成大的社会动荡,从而危及我党的统治。

所以,我党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既允许暴力机关人员作恶,但又不能太放纵,必要的时
候还是要打压一下,以免失控,误了我党的维稳大业。

雷洋案就是这样一个典型。警察横贯了,遇到不服气的,一怒之下给打死了。打死了人
,无毛会说美国也有,不过不要紧,接着往下看。打死人的警察接茬主持侦查举证雷洋
案,抓妓女,上电视,散谣言,造伪证,并没有接受独立第三方调查。这些行为都是警
方犯错以后的惯例行为,也是我党所默许的。否则,公安分局也不会为派出所的几个警
察顶着雷背书。

然而,雷案发酵以后就不一样了。民愤极大,影响也巨大,我党拨拉拨拉算盘,权衡利
弊,抛弃这几个警察比死保他们更划算,更有利于维稳。

后面的事大家都知道了,派大理寺调查,准备给社会一个交待,塑造我党伟光正的形象。

然而,这个和杨乃武小白菜一案一样,是个特例。更多的案子仍然将以屁民的无处申冤
而告终。更可能的情况是这样,我党刚打压了警察,下一步该打压屁民了,以免屁民蹬
鼻子上脸。

所以,下次你被嫖娼了,青天大老爷就不灵了,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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