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2, 2016

雷洋案的要点是权力的伤害权问题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Military/45896031.html

发信人: archers (阿扯),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雷洋案的要点是权力的伤害权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un  2 12:03:34 2016, 美东)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育我们说,“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主席的意思是凡事都要抓主
要矛盾,主要矛盾解决了,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小平同志则强调,两手都要抓,两
手都要硬。对于二位领导人的不同见解,我老这里不多作讨论,我老仅仅借助主席的语
录作个发语词,来引出我老幺说的下面的话。请注意,我老只是引述主席的语录,并不
表示我老同意主席的上述观点。

雷洋案的纲是啥呢?答曰,雷洋案的纲是权力的伤害权问题。

权力的伤害权首先是合法伤害权。吴思研究大明朝的官吏行为方式,提出了合法伤害权
的说法,指的是官吏在职权范围内就可以给百姓造成伤害,百姓为了避免伤害,往往需
要缴纳金钱,而这也是官吏吸取民脂民膏的惯用途径。

数百年后的今天,权力的合法伤害权依然广泛存在。比如说,商户在年节的时候要给各
权力部门送礼,哪路神仙没打点好,来年就请静等等着麻烦找来,来几个制服,今天查
你这明天查你那,别想安心开业。我老记得有一次快过年的时候坐长途汽车回家,司机
沿途停车,拎出一堆东西送到路边停靠的无标示车上,然后走人。坐车的人问那是啥人
,司机愤愤地答曰,交警。

当合法伤害权获取的利益还满足不了吏员的需求,非法伤害权就派上用场。这里仅举一
个例子,警妓合作玩仙人跳,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

拥有伤害权,与之俱来的是吏员的地位和威风。如果有屁民敢挑战他们的权威,他们就
会很生气。这个挑战可能是正常的权利,比如要求警察执法时出示证件,吏员往往会非
常恼火,轻则训斥,重则打骂,以发泄自己的不爽。我老曾经在火车上遇到一个乘警推
搡辱骂一群乘客,原因是这些人排队补票没有敏捷地给他让开路。

权力对屁民行使无论是合法还是非法伤害,屁民通常没有什么办法,除非你也和权力有
一定的联系,可以用权力制约权力。如果没有,那么绝大多数人只好认栽。如果你选择
和权力作斗争,通常的结局会输的很惨。

各位可以自我假设一下,如果昌平警察执意抓你的被嫖娼,你平安脱身的可能性有多大
?这个才是中产阶层普遍关心雷洋案的原因。

权力不受制约,人人缺乏安全感。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