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eftPride (左光荣), 信区: USANews
标 题: 非法移民当然可以投票 见Evenwel-Abbott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Dec 1 00:48:08 2016, 美东)
版上冒充左派的某欧巴马高级黑,竟然曲解欧巴马讲话,胡说欧巴马反对非移投票。欧
巴马从来就没反对过,真正的民主党,真正的左派都是支持所有移民投票的。看看这个
案例:Evenwel诉Abbott案。
这是美国最高法院在2016年刚刚热锅出炉的案子。争议是德克萨斯州选区制定是否违宪
。原告Sue Evenwel和Edward Pfenninger认为,选区人口应该只考虑居住在该地区的登
记或合格选民的人数。然而德州在重新分区实际执行时用的是总人口数。总人口计数包
括无投票权的居民,如非法移民,囚犯和儿童。原告称,这种制表方法稀释了居住无投
票权居民比重小地区公民的投票权。此案在2015年12月8日进行法庭辩论。2016年4月4
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州或地方可以使用总人口数量进行重新分区,拒绝了原告的论点
。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执笔多数意见,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和大法官
Anthony Kennedy,Stephen Breyer,Sonia Sotomayor和Elena Kagan赞同。大法官
Samuel Alito和Clarence Thomas提出了保留意见。
金斯伯格在法院的多数意见中写道:“宪法史和最高法案例强烈支持,现行实践行之有
效。采用符合选民资格的人口数分配选区作为宪法法例将破坏一个运作良好的方法,打
破所有50个州和无数的地方管辖区已经执行了几十年,甚至几个世纪的分区方法。上诉
人没有证明法庭破坏长期使用总人口为根据分区的理由。...正如“宪法”和“第十四
修正案”的制定者所理解的,代表为所有居民服务,而不仅仅是那些有资格或注册投票
的居民。 ...通过确保每个代表受相同数目的选区成员的要求和建议的约束,按总人口
分配选区促进了公平而有效的代表性。
最高法在Evenwe案中采取这一立场,考虑居住在选区内的非公民在考虑代表权时应该如
同公民一样, 凭什么投票时就能考虑? 反而反对这些同样的非公民投票呢?
诚然,美国法律上是不允许非法移民投票。即使有社会保障号的移民。选民登记表也要
求确认公民,否则可能被定罪。然而,最高法院2014年就决定不理睬亚利桑那州和堪萨
斯州的上诉,他们要求将公民身份证明与选民登记挂钩。连最高法都说了不应该采取行
动防止无证移民投票,左派更应该欢迎非移的政治行动,因为无证移民只是没有档案的
美国人。
公民的定义很多。通常被定义为合法身份,但公民身份也可以定义为从事社会活动的人
。前者是直接的:公民由国家定。后者允许更广泛的公民范围,适用于谁正在从事一组
给定的社会行为。对于国家,对于社会, 最有利于民主的结果,应该把好公民的理论
和公民的法律定义分开。一个不投票,不参加政治活动的公民不应该被剥夺公民资格,
一个积极参加政治活动的非法移民也应该可以投票。
Thursday, December 1, 2016
非法移民当然可以投票 见Evenwel-Abbott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USANews/32650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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