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nooze (z z z),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发现梁彼得的案子,很多人没有了解基本案情啊。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Feb 14 05:23:59 2016, 美东)
梁Vertical 巡逻的是一个政府楼,就是说居民都是无家可归或低收入的老黑老墨。政
府楼一向是犯罪高发区,枪击,毒品,甚至伏击警察。 Vertical patrol是从顶楼开始
从楼梯往下走,一层层的观察是否有问题。这种高位地方纽约警察坦承持枪巡逻是很常
见的。 梁推开一个楼道门,灯坏了,里面漆黑一片,梁是左撇子,左手拔枪,右手拿
手电,用右肩膀推开楼梯门进入。这时他犯了个错误,手指勾在板机上。 受害者正好
先于他已经进入下面一层的楼梯间。梁进入后黑漆漆的空间听有动静吓了一跳,枪走火
,子弹反弹墙壁后弹入受害人心脏。(有过射击训练的人都知道,安全教育第一条就是
如果不是随时准备开枪,手指要伸直,不能勾在板机上。因为人被吓一跳,肌肉会不受
控制的收缩,非常容易导致走火。我在室内靶场瞄准时,隔壁位子的步枪击发就曾导致
我意外击发。就是吓一跳一个激灵,手指头不由自主勾了下。 作为警察梁犯了错误,
过于紧张,持枪时手指扣在板机上,导致意外走火。 2004年有一个几乎一样的案例,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hooting_of_Timothy_Stansbury , 那个案的陪审
团一致认为是意外,涉事警察没有被起诉。 梁案的检方也同意梁没有故意枪击的意图
,漆黑的楼道里双方都没有看见对方。但因为梁持枪时手指的位置起诉梁二级谋杀罪。
警察执行危险任务时往往情绪紧张,容易犯错,判得太严会使警察顾虑过大从而导致
灾难,所以警察的容错度一向很高,听一个老警察说过,在家里自卫最好用霰弹枪,因
为子弹穿透墙壁打到邻居是要被起诉谋杀罪的,但警察开枪子弹误伤是不会被起诉的。
梁在执行危险任务的时候犯的错误。受害者的确死的冤,政府会巨额赔偿。 陪审团制
度乃至法律的确有人的因素,有意外成分,没有绝对公平。 但这次的判决跟以往的尺
度差别太大,一下子所有控罪全部成立。陪审团决定显然是受到了其他因素左右。
Sunday, February 14, 2016
发现梁彼得的案子,很多人没有了解基本案情啊。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Military/45327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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