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CatchGodLine (捆仙绳), 信区: USANews
标 题: 美国应该恢复建国时最完美的民主制度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May 20 14:10:51 2016, 美东)
不交税的人根本就没有资格投票
早在美国建国之初
投票权是规定给与成年白人有产者的 因为只有他们才交税
按照这个规定 妇女 有色人种以及没有资产的白人都没有投票权
与此同时 还有信仰上的规定 即天主教徒 犹太教徒 贵格会教徒(Quake)等也没有选
举权
1788年美国举行了第一次总统大选 选举华盛顿为首任总统、约翰・亚当斯为副总统。
按1790年的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
当时全国共有390多万人 其中年满16岁的白人男子有80万人
据估计其中有资产者约40万到63万 占全国 人口总数的10%到16%左右
1870年黑人获得投票权
1920年妇女获得投票权
黑人 妇女对政治 社会 经济的看法与白人男子有很大的不同
过去白人男子为主导的选举以及政党政治受到冲击
1965年通过的“选举权法案”(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
再次重申所有成年美国公民的投票权利不得因种族 性别 信仰文化等因素而被剥夺
从此美国就开始荣光不再
哥支持 美国应该恢复建国时最完美的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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