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14, 2016

让宗教凌驾于法律和人权之上,是欧美国家为自己掘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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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emini2012 (双子AB), 信区: USANews
标  题: 让宗教凌驾于法律和人权之上,是欧美国家为自己掘的坟墓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un 14 10:14:01 2016, 美东)

虽说很多欧美国家都可以算是法制国家,但宗教一直都享有特权,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些欧美国家能幸存这么多年,主要是基督教天主教等等还算温和,教义中违反法律侵
犯人权的部分还比较少。

但伊斯兰教就不同了,基本就是反人权反宪法的,“杀光异教徒”一句,就够得上反人
类罪,本来应该坚决取缔,至少也要废除其中反人权反宪法的部分,但欧美国家本着愚
善的精神,任其发展,迟早会有无法控制、眼睁睁被其吞噬的一天。

男女平等,是基本的人权,早已是欧美国家的共识,但穆斯林就可以歧视妇女,要求妇
女遮个脸还只是小意思,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也只算中等,奇葩的是现在欧美居然有地
区通过了伊斯兰的sharia法,可以对通奸的女性处以石刑!

人权何在?法律何在?

现在已经有穆斯林市长了,咱们美国的总统也算半个穆斯林,等穆斯林大量繁殖到一定
地步,人手一票,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欧美国家全部变成穆斯林天下。

现在要紧的是对外不要再大量引进穆斯林难民,对内坚决把宗教纳入法律和人权管理范
围内,凡是反人权的违反法律的教义,都要坚决取缔,坚决废除,不然就是自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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