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6, 2017

刑罚是校园欺凌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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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rgbsjah (大强), 信区: Beijing
标  题: 刑罚是校园欺凌的克星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Nov 6 22:06:23 2017, 美东)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5名犯罪时未满18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
处有期徒刑1年或11个月。消息一出,观者称快。未成年、不懂事不再是逃脱惩处的理
由。

校园欺凌事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网上随便一搜就能搜出一堆相关新闻,施暴
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然而有后续处理的寥寥无几。不久前,在美中国留学生欺凌案在
加州法院宣判,三名主要涉案高中生以绑架、殴打罪名分别获刑6年、10年以及13年,3
人刑期结束后将被驱逐出美国。此案引发中国热议,围观者纷纷表示如果这起欺凌事件
如果发生在中国,他们顶多就是被学校老师批评一顿,大不了记个处分,何至于坐牢?
对于校园欺凌事件,中国的处置手段较软。一方面,针对此类现象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
,执法力度也不够;另一方面,则是事件中双方大多是未成年人,因《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影响,让加害者并未真正受到惩罚,大多是教育了事,并不能起到惩治、警示作用。

北京此次案件中对未成年被告的判罚,则向外界表明,校园欺凌不再“和稀泥”处理。
为保护未成年人,对其犯罪大多从轻处罚,但绝不代表不予处罚。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
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此次案件判罚不再对未成年人“特别照顾”,只以法律
为准绳,该判刑就判刑,绝不含糊,这对于遏制校园欺凌现象将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校园欺凌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普遍存在,中外皆有。欺凌者的欺凌行为常常具有长期性
、隐秘性、双方强弱关系不对等等特征。而对于欺凌事件,学校、家长也总习惯认为是
学生间的玩闹,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未能很好地遏制校园欺凌,反而让其愈演愈
烈。因此,若要杜绝校园欺凌,除了立法严惩、加强教育外,还要从学校、家庭、媒体
等社会各层面入手,让青少年真正认知到欺凌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构建完备的防护网络
,切实防止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以法律说事,用法律维权,才能有力地打击校园欺凌现象,这正是中国法治不断进步的
体现。随着越来越多人依据法律来解决所谓的“家务事”,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才
会加速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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