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CDN (mimi), 信区: SanFrancisco
标 题: 建议多家苦主联合控告广和诈骗勒索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ug 15 13:50:51 2014, 美东)
但那应该就不走劳工法了
雇主违反劳工法是该罚,但是雇员和中介恶意敲诈也该罚.
警察可以钓鱼执法,不意味着一般人可以钓鱼来敲诈
华人文化和习俗文化不是违法劳工法的借口,但是美国法律应该容许这些华人文化和习
俗存在,在不违背现行法律的情况下。
中国文化和华人圈约定俗成的 norm, 可以提供一些有利雇主的证据,比如 3000 美元
不是约定做 40小时/周, 中介确实是承诺 3000 小时是包括多于40小时/周的工作量的
证据。凡是询过价的雇主,都可以作证。
虽然如果平均下来低于最低工资不受劳工法保护,但不低于的部分应该是可以去争的,
特别是如果多家都这样证明的话。
最好是有更多没有被Lisa告的广和的client,或者其他的月嫂都这么证明的话。
另外,这个事情就这样成为判例, 那月嫂这行就没有生意了.
其他生意受影响的月嫂可能有愿意出来作证的, 其他生意受影响的中介可能也有愿意
暗中出来提供某种支持的。
就看那几家是不是有这个精力了。
对于月嫂这行的受益多方,包括月嫂,雇主和中介, 这个Lisa 和广和确实是害群之马
,建议华人社会建立组织支持惩罚如此名目长胆的欺诈勒索。
Friday, August 15, 2014
建议多家苦主联合控告广和诈骗勒索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SanFrancisco/34232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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